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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我校2015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社科研究基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发布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教技〔201410号)文件通知,2015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精心筛选,做好本单位的项目推荐工作。 

    一、项目类别

    1.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

    2.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3.重点科研项目——按照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并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坚持平台建设与科研项目相结合,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在已资助完成项目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将项目做深、做强、做大,取得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二、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自主申报,各单位应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上报学校后组织统一评审。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重点科研项目还应受过省教育厅资助。

    (四)各单位应严格把关,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和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2015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三、申报数量及程序

    (一)今年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根据各单位前两年立项和结题情况,分配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专项数额。请按分配数量评审后通过网络上报。

    (二)重点科研项目,主要资助省级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开展的、与研究基地方向一致的科研项目,推荐数量不超过省级基地数量的3倍,由学校择优推荐。

    (三)2015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继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系统》登录http://stmis.xauat.edu.cn/xmsb网页下载。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专项项目按照上述要求申报成功后,教育厅即备案立项、列入计划。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

    (四)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科研项目截止2014108日,专项科研项目截止1015日,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生成,申报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7份。同时报送《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科研项目须报送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7份。

    (六)材料接收时间: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重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4108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41011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发布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附件2: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申报书

    附件5:自然科学专项项目申报书

    附件6: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书

    附件7:课题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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