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延安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学科(专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成立学科(专业)复试综合面试小组
学院成立两个复试综合面试小组,负责学科教学(英语)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方向)的综合面试考核工作。
每个面试组选派考官5人,工作人员2人。
二、复试时间与方式
(一)复试时间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4年3月29日至4月2日,进行学科教学(英语)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学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参见《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附件1)。
第二阶段:拟定于调剂系统开启至4月下旬,进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学科教学(英语)非全日制专业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我院网站调剂公告。
(二)复试实施方式
我院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实施。
三、复试考生与要求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类别
1.第一志愿复试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学校要求的考生。以学校公布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为准。
2.调剂复试考生。按照调剂政策,学校同意调剂复试并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复试考生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延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鉴定并盖章);④《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3);⑤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专业英语四八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准考证;④《延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户籍在乡镇鉴定并盖章);⑤《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3);⑥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专业英语四八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不能提供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国(境)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不安排面试。考生参加复试各环节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四、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心理健康测试
采用网络测试方式进行,由研究生院负责,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实施,操作规范如下。
1.测试网址:http://219.244.0.225/psy/Login.aspx;
2.测试时间:3月29日8:00至14: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工作;
3.登录流程:进入心理测评系统登录页面,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测评共两个量表,测评结果必须要全部提交,缺一视为未完成测试工作。
心理健康测试的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供复试录取时参考。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采取函调政审和面试考察的方式实施。复试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交《延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在综合面试环节进一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笔试科目考试
复试笔试科目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实施,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内容详见我校2024年招生简章(http:// yjsc.yau.edu.cn/info/1025/6310.htm)。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同等学力身份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有一门次成绩不合格的(每科目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予录取。
(四)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在综合面试环节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综合面试
学院对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进行分类考核。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顺序和选题均为随机抽取确定。
复试所有评分记录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要求和办法等事项由学校和我院另行通知。
六、录取与成绩要求
(一)总体要求
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录取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复试成绩与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复试笔试科目总分15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未完成或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科目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
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组成。具体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照录取总成绩分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成绩交研招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公布。
七、招生拟录取计划
(一)学科教学(英语)拟招生50人。其中全日制招生42人,非全日制招生8人。
(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拟招生5人。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单位:延安大学研招办。
咨询申诉电话:0911-2650333。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延安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附件:
1.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2.延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