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省委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2014-2020)》,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同时对2012年延期教改项目、2013年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我校教育发展实际,以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宗旨,紧密结合本科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对本科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进行综合的研究与实践,优化教育结构,创新教育模式,促进资源共享,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本科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二)立项内容及范围
详见“延安大学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为调动青年教师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一般项目的评选将向教学一线青年教师倾斜。
2.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发挥教改项目的示范效应,学校将在评审立项的时候,对已经结题的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等级进行参考,对获得过优秀等级的主持人将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
3.重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持人限1人,参与人限4人(不包含主持人)。
4.在教改项目通过结题和验收前,主持人不得新申报教改项目,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的教改项目。
5.申请重点项目的主持人需准备5分钟左右的现场PPT汇报材料。
(四)申报名额
参见《延安大学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学院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五)申报材料
1.《延安大学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延安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4)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文件名为“学院+主持人姓名”)。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附件材料,由学院负责审核并保存,学校评审需要随时提供,申报时暂不送交。
(六)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5年5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并发送电子版至jxk218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项目
2012年申请延期结题验收的教改项目、2013年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2013年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研究项目(详细项目见附件5)。
(二)验收材料具体要求
5月12日前各项目组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科(逸夫楼208):
1.提交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6,一式二份)
2.结题报告(报告应包含项目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遇到的问题、下一步建设(完善)计划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一式二份)。
3.项目研究支撑材料(内附项目的申请书、任务书及项目成果复印件等材料,一式二份单独装订成册)。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jxk2185@163.com(请在发送主题中注明“×××教改项目验收材料”)。
(三)验收形式
学校成立教改项目验收评审专家组。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现场汇报。5月中旬项目主持人进行现场验收汇报,教改项目负责人使用PPT现场演示介绍项目完成情况(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2.专家提问。
3.专家评议。
(四)验收结果处理
经教改项目评审专家组审议,完成项目任务要求,达到预期建设成果的教改项目,专家组将给出结题验收意见。对于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收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予以终止处理,全校通报批评。项目负责人将失去以后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权力,项目承担单位在两年内不允许申报教学改革项目。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申报,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项目的研究工作。
附件:1.延安大学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延安大学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学院名额
分配表
3.延安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延安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5.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6.延安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