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的通知》及《延安大学迎接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巡视诊断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予征集我校科研工作对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服务教学工作的支撑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将近五年来(2009.1—2013.12)承担陕西地方横向课题情况材料提交科研处。材料应反映以下内容:
1、项目或承担研究任务的名称(包括承担地方企事业单位的规划起草制定等);
2、项目编号;
3、项目实施时间;
4、主持和参与人;
5、项目经费;
6、项目协议或合同书(复印件)
7、项目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取得的效果等。
二、本学院近五年来独立承担或参与完成的各类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
1、培训项目名称(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干部培训、党课培训等);
2、培训时间;
3、接受培训单位、人数;
4、培训课程安排;
5、培训取得的效果等。
三、本学院近五年来取得的专利成果以及转化情况。内容包括:
1、专利名称
2、专利号
3、专利获得时间
4、专利获得者名单(顺序排名)
5、专利应用和转化情况
6、专利取得的效果。
四、本学院科研服务教学工作情况。(学术会议、科研活动措施、取得效果等)
五、材料须以书面方式于7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4年7月1日